痛悔經

(一)

吾主耶穌,基督,造我養我,救我的主。我重罪人,得罪天主。今特為愛天主在萬有之上,專心痛悔,惱恨我罪,決意定改,寧死再不敢犯天主的誡命,懇望吾主,念爾受難之功,可憐赦我的罪。 亞孟。

(二)

天主,為了所犯的一切罪過,和我的失職怠惰,我全心痛悔;因為我如此得罪了祢、極仁慈、極崇高的天主。現在依靠祢聖寵的助佑,我全心定志,善作補贖,以後再不敢犯罪,並逃避一切犯罪的機會。亞孟。

(三)

我的天主,我的慈父,我犯罪得罪了祢,很覺慚愧,也真心痛悔。因為我辜負了祢的慈愛,妄用了祢的恩寵。我今定志,寧死再不得罪祢,並盡力躲避犯罪的機會,我的天主,求祢垂憐我,寬赦我。亞孟。

(四)

主,耶穌基督,祢是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。求祢藉著聖神的恩寵,恢復我與聖父間的關係;在祢為我所流的聖血中,洗淨我的一切罪污;並為祢聖名的光榮,賜給我新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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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省察的第三式:生活修養

甲、關於我的信仰

1.在我的生活中,我是否把宗教信仰當作最重要的事?

2.在整天功夫中,我是否記得耶穌是我命運的掌握者?

3.我是否只是一個表面的教友,將我的幸福完全寄託世俗事務的成就上?

4.我是否為了人情面子。 將我的宗教信仰置諸一旁?

5.我的祈禱是否誠心正意?

6.我是否藉閱讀或默想福音,加強我對耶穌的認識和交往?

7.我是否曾檢討過我宗教生活的進度?

8.我是否善為利用增進我信仰的種種方法:如參加教會的宗教禮儀和活動?

乙、我怎樣待人?

1.我是否對一切人都友善呢?對某些人懷有憎惡。 仇恨與嫉妒?

2.我是否生活只想自己,不想別人?

3.在我的愛好上,是否同情最可憐的人和受苦最多的人?

4.我是否對朋友忠實?和人來往時,傲氣凌人,或冷嘲熱諷?

5.我是否曾故意欺騙人, 陰謀暗算,心地不正直?

6.我是否對某些人抱有門戶偏見,而加以輕視?

7.我是否對自己出身寒微,或對父母感到羞恥?

8.我是否常以具體行動對父母表示孝愛和尊重? 

9.在我對人的批判或言論上,是否具有溫和氣質?

10.我在使用他人或公用的物件時,是否毫不經心?

11.得罪了人,是否求人寬恕?

12.我是否常固執己見。 從不聽從他人的意見?

13.我是否常注意自己行為所發生的影響?有沒有給鄰居,尤其給兒童們留下不良的榜樣?

丙、對我個人的修養

1.我每天的生活是否有一個固定的目標?

2.我是否和某些教外人一樣,以賺錢當作自己的真正生命?

3.我是否努力發揮自己的天賦才能?

4.我是否生活懶散,常作白日夢或幻想,而忽略自己的責任?

5.我對我暴躁和好鬥的本性,是否努力去克服?

6.我是否常貪圖舒適安樂,而從不努力節制?

7.我是否常把我的身體當作屬於天主的聖殿?

8.我是否努力保存我的貞潔?維護我身心的健康? 

9.我是否為了肉欲而尋求色情勾當?

10.我是否曾在想像、表演、閱讀或友誼中,尋求性的滿足?

11.我在情緒低落時,是否常自艾自怨?

丁、對教友生活的態度 

1.我是否對於教會的禮儀生活,缺少熱誠,而不知努力探求原因?

2.我是否由於懶惰,或由於缺少信心,而沒有勤領聖體?

3.我是否只盡到了主日參與彌撒的本分就已感到滿意,而不再求靈修方面的進步?

4.我是否盡了我教友傳教的本分?是否只關心自身的得救,而從不關心教外的親友?

5.我對於教會或某些神長的批評,是出於惡意或是出於愛心?

6.我對於教會的種種規定 ,是否由於輕薄,或由於瞭解不足,而故意違反?

7.我對於聖事,尤其告解聖事是否常順從人的觀點,因而不願意領聖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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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好聖事前的省察

請由以下項目中勾出三項, 你認為與你同年齡的小朋友最易疏忽的:

□ 不聽從爸媽 

□ 看色情書刊、影片 

□ 上課不專心 

□ 說髒話 

□ 不用功讀書 

□ 偷錢 

□ 打架 

□ 偷東西 

□ 與兄弟姐妹爭吵 

□ 說謊 

□ 虐待動物 

□ 嫉妒 

□ 破壞公物 

□ 不上教堂 

□ 浪費資源 

□ 不祈禱 

□ 吃東西沒有節制 

□ 不恭敬天主

參考天主教台北總教區 教理推廣中心
https://www.zhuyesu.org/Resources/Info/202

和好聖事程序

(一) 準備

在聖神的光照中,閱讀並默想一篇福音(路 15:1-7) 

1. 省察 

省察自己如何因言行缺乏愛心而使天主傷心,或傷害了自己與他人(可藉:福音中耶穌的言行、十誡、真福八端的教導作省察)

2. 悔罪(痛悔) 

向天主表達內心的懺悔;對天主說:「對不起」,並立志今後願努力不再犯同樣的錯。 

3. 祈求 

告訴天主我須要祂幫助的是什麼,並為自己的軟弱與過錯求寬恕。

 (二) 到修和室舉行和好聖事 

1. 懺悔者畫十字聖號 

「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。亞孟。」 

2.懺悔者告明上次舉行和好聖事是何時 

「神父,上次我行和好聖事是(多久)前。」

 如一個月,半年,或一年前。(若不記得,就說:「我 不記得上次舉行和好聖事是多久前。」) 

3. 懺悔者告明自己的罪過 

「在省察後,我請求天主原諒的是……」 

(把自己在省察中所反省到的罪過簡明地一一說出。 告明自己的罪過後說: 

「這是我現在反省到的罪過,也請天主寬赦我沒有反省到的罪過。」 

4. 懺悔者聆聽神父的規勸,並接受補贖 

此時神父會先規勸懺悔者。懺悔者用心聆聽。其次,神父會要求懺悔者為自己的過犯做補贖。懺悔者仔細聆聽神父所給的補贖,如唸經文,或做善事。若無法執行神父所給的補贖,如不知道神父所給的經文,或不能行神父建議的善事或服務,告知神父,請神父幫忙或另給一個補贖。 

5. 懺悔者唸悔罪經

神父給了規勸和補贖後,要求懺悔者唸悔罪經表明自己的懺悔(或用自己的禱文表達內心的懺悔): 

「天主,為了我所犯的一切罪過,和我應做而沒有盡到的本分,我全心痛悔;因為我得罪了你,極仁慈的天主。現在,依靠你聖寵的助佑,我決心悔改,善作補贖,願永遠生活在你的愛裡。亞孟。」 

6. 神父赦罪

神父向悔罪者伸出右手,或覆手在悔罪者的頭上方說:「天上的慈父,因祂聖子的死亡和復活,使世界與祂和好,又恩賜聖神,赦免罪過。 願祂藉著教會的服務,寬恕你,賜給你平安。 現在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,赦免你的罪過。」 

(此時,悔罪者畫聖號,接受罪赦。)

 悔罪者答:「亞孟。」

7. 頌謝天主,懺悔者退去

神父說:「平安回去吧!天主與你同在!」

懺悔者答:「感謝天主。」 

(三) 離開修好所後 

1. 做補贖

感謝天主赦罪之恩;執行神父所給的補贖。 

2. 慶祝

慶祝與天主的和好,如:唱一首聖歌,聽音樂,穿上新衣,享用點心,與朋友分享內心的喜樂…… 

3. 生活出天主的愛

度與天主和好的新生活:愛天主,愛他人,愛惜自己。

天主教台北總教區 教理推廣中心
https://www.zhuyesu.org/Resources/Info/319